万州区天然气销售价格表
| 用户分类 | 收费标准(元/M3) |
| 居民生活用气 | 1.40 |
| 工业用气 | 1.25 |
| 商业用气(含火锅) | 2.22 |
| 集体用气 | 1.95 |
| 学校(含幼儿园)学生食堂、学校 | 1.40 |
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
万州区天然气公司、重庆凯源万州分公司、五桥天然气有限公司:
为解决天然气出厂价上调对我区城市燃气企业的影响,逐步解决新建天然气管网设施运行费用和民用表周期更换费用,根据《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万州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渝价[2006]375号)有关规定,现就我区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天然气分类销售价格
居民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1.20元调整为1.40元;
集体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1.55元调整为1.95元;
商业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2.05元调整为2.22元;
工业用气价格由原每立方米1.00元调整为1.25元;
压缩天然气原料气价格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[2006]7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学校学生食堂、澡堂及部队食堂用气按居民用气价格执行。
三、执行时间:调整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06年8月1日抄表气量(即2006年7月1日起的实用气量)起执行。
四、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,政策性强,各燃气企业必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,严格按照本《通知》规定执行,并做好民用普通气表的周期更换工作。执行中出现的问题,应及时报告我局。

